(2017年11月29日曲靖市沾益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)
曲靖市沾益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》《云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》的有关规定,因工作需要,在播乐乡偏山选区补选1名曲靖市沾益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,建议李鸿英同志作为曲靖市沾益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,选举时间为2017年12月8日。
上一篇:曲靖市沾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《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——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》的决议
下一篇:最后一页